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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机会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11      点击数:

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大学的交流协议,我校今年的选送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对方的专业要求,我系有以下推荐交流的机会:

(1)香港理工大学1人

(2)香港中文大学1人

(3)香港浸会大学1人

(4)台湾大学 1人

(5)台湾逢甲大学1人

(6)台湾淡江大学1人

(7)台湾东海大学1人

(8)澳门大学 1人

交换学习时间:2010年9月-2011年1月。双方互免学费,相互承认学分。学生需负担来往交通、住宿费、保险费和其他生活费。赴港澳交流的约为二万元人民币,台湾为一万五千元人民币。

选拔学生的具体要求:

1)2010年秋季在我校就读的二、三年级的本科生。香港地区不接受研究生,台湾地区可适当接受硕士研究生(请申请同学参看交流学校的网页,以确认有相应专业,保证可以互换学分。)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

4)GPA成绩在3.2以上。

请于3月25日(周四)之前将下列材料一并上交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金莹老师,jinying@fudan.edu.cn 电话:65643728,传真:65647362

(1)选派学生名单

(2)各位同学填写完毕的复旦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院系推荐表

(3)每位提名同学中英文简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