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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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历史系、旅游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科学学位)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01      点击数:

一、复试名单:

严格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复旦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旦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扣除推免生人数),原则上按照1:1.2的比例,择优拟定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进行复试。对于达到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少民骨干”、“对口支援”、“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二、复试小组:

复试工作由本院系党委书记、系主任、分管副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等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实施,复试小组由本院系具有丰富教学和研究生培养经验的教授和副教授组成,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依据《复旦大学2017年硕士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对考生提供的所需查验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另外,对考生填报的培养类别进行确认。

四、复试内容、方式及时间:

复试内容包括所报考专业的综合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及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重视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和科研能力的考察。复试方式为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的面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进行全程录音。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科目:中国史及世界史专业,加试《中国通史》和《世界通史》;旅游管理专业,加试《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评分标准:

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评分,考生的复试成绩为专家评分累加后的平均分。该复试成绩与考生初试总分以各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最后,以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复试通过拟录取的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确认,并顺利通过调档和政治审查后,方可正式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

复旦大学历史系、旅游系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