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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系/旅游学系2023年推荐 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历史学系/旅游学系2023年推荐

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复旦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名额

依复旦大学教务处公示。

二、遴选工作小组

按学校规定成立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刘金华    黄洋

成员:余蔚(纪检、王怡静、邹振环、巴兆祥、欧阳晓莉、张仲民、陈雁、温海清、田文娟、朱懿

秘书:林雯

三、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推荐报名条件除依照《复旦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外,我系学生还须完成学年论文。

四、推免生遴选原则

推免生遴选原则依照学校“实施办法”规定外,我系原则补充如下

    1、“实施办法”规定之“核心期刊”,我系根据《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期刊指导目录》认定(目录后附;如有在海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由系推免生遴选生工作小组认定;认定符合条件后报送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审核。

    2、 “实施办法”第5页规定之“综合发展潜力”加分项,因“实施办法”其他5类加分——“参军入伍服兵役、 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优秀、竞赛贡献突出”已充分考量了学生的“综合发展潜力”,在本次推免遴选中,我系不再单设“综合发展潜力”加分项。

3、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所有课程平均绩点高者排序在先。

五、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依“实施办法”执行。

本工作实施细则未尽事项,依《复旦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实施办法》实行。


本工作细则于2022913日经系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历史学系旅游学系

 20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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