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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历史系、旅游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科学学位)

一、复试名单:

严格依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复旦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若干规定》、《复旦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扣除推免生人数),原则上按照11.2的比例,择优拟定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进行复试。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且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予以适当照顾。

二、复试小组:

复试工作由本院系总支书记、系主任、分管副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等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实施,复试小组由本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依据《复旦大学2015年硕士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对考生提供的所需查验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另外,对考生填报的培养类别进行确认。

四、复试内容、方式及时间:

包括所报考专业的综合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及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同时重视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和科研能力。原则上包括笔试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复试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进行全程录音。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科目:中国史及世界史专业,加试《中国通史》和《世界通史》;旅游管理专业,加试《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评分标准:

参加复试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评分,考生的复试成绩为专家评分累加后的平均分。该复试成绩与考生初试总分以各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最后,以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复试通过拟录取的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确认,并顺利通过政治审查后,方可正式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

    

  

复旦大学历史系、旅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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